2025-07-02 17:35:51 [您的教师考试网]
附件:附件1: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年选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pdf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深圳技师学院为基础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占地555亩,现有中德智造学院、设计学院、信息与通信学院、商贸学院、珠宝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与华为、亚马逊、西门子等世界500强企业共建了10家现代产业学院,促进高质量就业。学校培养了一批世界拔尖技术技能精英,学校选手代表中国连续参加5届世界技能大赛,共获得4金3银2铜3个优胜奖;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8金2银1铜1个优胜奖,竞赛成绩名列全国参赛单位前列。
学校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双区”建设为宗旨,坚持“将党的教育方针融入办学治校全领域,将学校发展融入民族复兴大格局,将人才培养融入‘双区’建设大战略,将工匠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办学思路,着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数字化、国际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奋力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校拟选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2人,具体岗位见《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年选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
二、岗位基本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学历学位
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7月8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四)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附件2、3,以下统称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参考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若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应聘人员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五)报考年龄
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9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7日;年龄要求为45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7日。
(六)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8日。
(七)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其他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7月8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其他报考资格。
三、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者请登录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人才招聘网络平台(https://www.ssti.net.cn/html/jzgzp,jzgzp/index.html)进行报名。
(二)报名资料上传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材料。如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提供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
4.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6.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2025年7月8日9:00至2025年7月14日17:00(共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或查看相关信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或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按无效报名处理;
4.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招聘的,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的通知》执行。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15日。
(二)资格初审办法: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博士学历骨干教师岗、硕士及以下学历骨干教师岗资格初审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并在报名系统说明不合格的理由。双师型教师岗资格初审合格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并在报名系统说明不合格的理由。
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笔试
(一)笔试对象
报考骨干教师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组织
1.笔试方式及内容: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骨干教师岗,笔试方式为申论,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及文字表达能力。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学位骨干教师岗,笔试方式为教学理论、行政素养与申论,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资料分析与文字表达能力等。
2.成绩核算:笔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三)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00-11:00。
2.笔试地点及具体要求将通过学校官网另行公布。
3.未按规定时间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骨干教师岗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聘公告规定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其他人员为资格复审递补人选。每个岗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及试讲人选。如果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足拟聘名额的5倍,则符合条件者均进入面试及试讲环节。双师型教师岗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专业技术水平及竞赛指导能力考核环节。
(二)资格复审安排: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地点为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应聘人员应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单位留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安排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发布,请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应聘者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的,列为参加面试及试讲、专业技术水平及竞赛指导能力考核人选,当场发放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及试讲、专业技术水平及竞赛指导能力考核环节,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将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或录用资格。
八、面试、试讲及专业技术水平及竞赛指导能力考核
(一)面试及试讲
1.入围人选:
报考骨干教师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2.方式及内容: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骨干教师岗,面试采取专业结构化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能力、项目研究方法、未来规划和考核指标达成等方面;试讲主要考察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运用、课堂组织等方面。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学位骨干教师岗,面试采取通用结构化问答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运用、课堂组织等方面。
3.考核成绩核算:以上各考核环节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4.时间地点:
(1)2025年7月27日9:00开始。
(2)地点及具体要求将通过学校官网另行公布。
(3)未按规定时间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专业技术水平及竞赛指导能力考核
1.入围人选。报考双师型教师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2方式及内容: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专业技术水平及竞赛指导能力。
3.成绩核算: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4.时间地点:
(1)2025年7月27日9:00开始。
(2)地点及具体要求将通过学校官网另行公布。
(3)未按规定时间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九、成绩计算及结果公布
(一)综合成绩计算
1.博士学历骨干教师岗综合成绩=申论(40%)+面试(30%)+试讲(30%);
2.硕士及以下学历骨干教师岗综合成绩=教学理论、行政素养与申论(40%)+面试(30%)+试讲(30%)。
3.双师型教师岗综合成绩=专业技术水平及竞赛指导能力考核(100%)。
4.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结果公布
1.笔试成绩于笔试当日23时后,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及试讲、专业技术水平及竞赛指导能力考核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发放给考生。
2.考生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将在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将以政务短信通知考生本人。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表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的具体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聘用审批
(一)拟聘人员确定
考察结束后,不符合选聘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的,不得作为拟聘人员。考察合格的,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的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资、福利等待遇执行深圳市事业单位统一标准。聘用后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
十四、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选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选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网站招聘平台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亓老师,+86-0755-83774506
王老师,+86-0755-83759930
技术咨询电话:
何工,13242801759
投诉电话及邮箱:
电话:+86-0755-83759820
邮箱:renshichu701@ssti.net.cn
原文标题: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年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cp.edu.cn/_html/tzgg/26277.html
推荐阅读:
2025广东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六中学教师招聘52名公告(第一次)
2025广东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员10名公告(编制)
责任编辑:zhangxin29
上一篇:2025广东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六中学教师招聘52名公告(第一次)
下一篇:没有了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华图简介 | 华图荣誉 | 华图公益 | 媒体关注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蜀ICP备2023044056号-2 川公网安备51018002000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