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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教体系统招聘32名公告

2025-07-02 17:53:15   [您的教师考试网]

附件:2025年度库伦旗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xls

为做好库伦旗教体系统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2025年度库伦旗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库伦旗教体系统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2025年度库伦旗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以下简称《计划岗位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两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13人,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10人,普通岗位9人。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以《计划岗位表》为准。

2、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9日(不含)至2007年7月9日(含)期间出生。

3、普通话等级要求:需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4、具有与所报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计划岗位表》。

5、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2025年7月9日(不含)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6、以上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9日(不含)。

7、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含)。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底。

8、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9、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与交费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kulun.pzhl.net)进行报名。报名分为两个阶段,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工作简历里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

不按要求填写不予审查通过。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要求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本人报名序号。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1)第一阶段:高校毕业生、项目人员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9:00至7月10日17:00。

交费时间:2025年7月9日9:00至7月10日19:00。

第一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ulun.gov.cn/)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7月11日9:00至11:00改报第一阶段的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一阶段报名(交费时间截至当日上午12:00)。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转为普通岗位放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7:00。

交费时间:2025年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9:00。

第二阶段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ulun.gov.cn/)上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7月17日9:00至11:00改报第二阶段的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二阶段报名(交费时间截至当日上午12:00)。

2、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交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通过报名网站交纳报考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交费成功后,报名结果即被确认,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报考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上传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低保证明在2025年7月9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5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在报名系统对应的“上传附件”选项中上传相应减免费用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报名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将在笔试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笔试缺考的人员,不予退费。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及时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并于2025年7月18日上午9:00—7月19日上午8:00前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点。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150分,总分300分。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D类)。

3、笔试时间:2025年7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试卷种类及要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自行选择笔试语种,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根据笔试成绩由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ulun.gov.cn/)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0.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报报名信息,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7、笔试成绩复核。应聘人员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不接受查分申请。

8、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ulun.gov.cn/)上另行公告。

1、从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度库伦旗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一寸半免冠蓝底照片2张。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计划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提供服务地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7)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面试

1、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应聘人员面试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英语岗位除外)。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专项考察组(2人以上正式人员)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旗人社局备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ulu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取消聘用资格情形

(一)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拟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后至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列编招聘,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十)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面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同一环节同一岗位最多递补1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三)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ulun.gov.cn/)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本公告由2025年度库伦旗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475-4777430;监督电话:0475—4777437

2025年度库伦旗教体系统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1日

原文标题:2025年度库伦旗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ulun.gov.cn/xwzx/tzgg/202507/t20250701_959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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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xin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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