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5 17:46:00 [您的教师考试网]
乐清市人事局2011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资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和完善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聘任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市编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乐清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7年及以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由教育局派遣到民办幼儿园在岗工作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并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技能条件或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除外)。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乐清市户籍是指原籍和就业计划为乐清市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乐清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数和具体岗位要求
报名前在乐清教育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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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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