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6 10:35:40 [您的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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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事局
关于2011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资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和完善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聘任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市编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乐清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7年及以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由教育局派遣到民办幼儿园在岗工作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并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技能条件或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除外)。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乐清市户籍是指原籍和就业计划为乐清市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乐清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数和具体岗位要求
报名前在乐清教育网上公布。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7月21日、2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乐清市教师进修学校(乐成环城东路465号)。
报名材料:(1)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籍相关证明(户口册或户口迁出底册)、报到证(如计划在外地的可先予报考,聘用前再改派到乐清)原件和复印件。(2)历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常住地为乐清市的户口册(如原籍乐清且持有户籍迁移证的可先予报考,聘用前再落实户籍)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和近两年内考核称职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3)附加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需提供上述材料连同免冠一寸近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2011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1),接受资格初审,并交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
2.报考原则要求
报考普通中小学岗位,选报的学段以教师资格证为准,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选报对应学段或低学段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须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选报的学科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或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还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高职类毕业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仅为1人时,则该岗位不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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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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