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30 15:17:35 [您的教师考试网]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 山 市 教 育 局
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 及江山市政府办公室2012年第20号抄告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市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A类: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2名。
2、B类:乡镇幼儿园教师9名。(事业编制身份公派到乡镇幼儿园任教)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含已取得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2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具体条件:
(1)A类: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以2012年5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的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是衢州市生源。
(2)B类:具有江山市常住户口的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以报名时间结束前取得毕业文凭为准,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除外)的毕业生;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是江山市生源。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4日- 15日。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江山市云宾路18号)
3、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如实填写《江山市教育局2012年度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A类、B类志愿分开单独报名,不可互相兼报。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详见附件二)。
四、资格初审、交费
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须交纳笔试费120元。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学科招聘计划数1:2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本次本学科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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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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