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8 10:00:35 [您的教师考试网]
面试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结果为准。
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逾期未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本区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应提供现任教学校出示的身份证明、连续任教证明,区级计生、综治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
面试以现场备课、片断教学、答辩或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为主要形式。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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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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