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9 09:12:08 [您的教师考试网]
体检合格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负全责。
复审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出注销单)、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A4纸张各一份),往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县级计生证明、县级综治证明。
未能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临时代课人员,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南安市公办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1份(不含其他网站),并注明未使用的查询码(以便核查),网上未查询到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盖有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招生名单及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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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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