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9 09:13:04 [您的教师考试网]
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南安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至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站。
被聘用新教师全部采取定向分配(定向分配单位见附件1),定向分配的任教学校由被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择确定,若被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则按照前述的体检人选优先确定顺序依次选择。新聘教师需在自主选择的任教学校工作满三年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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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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