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9 14:22:32 [您的教师考试网]
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按应聘者的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数。体检工作由人社、教育、纪检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含精神病检查)进行。体检时间定为2013年7月15日
考核(另订详细考核方案)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体检方案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纪检监察共同参与实施。考核时间定为2013年7月16- 18日。
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接受竞聘人员的咨询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时间定为2013年8月1日—8月8日。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聘用及鉴证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填写《事业单位新进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见习期,见习期为半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综合职业中专教师见习期满半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聘三年,三年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续签合同,并由区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在我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后,方可办申请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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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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