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2 11:10:36 [您的教师考试网]
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上统一分配到有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教育类的,具体聘用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应聘卫生类的,按最终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根据所报岗位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还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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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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