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9 11:06:30 [您的教师考试网]
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9:00至5月26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部署实施。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3年5月24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黔东南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如果报考人员拒不改报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3年5月24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5月25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5月26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20日9:00至5月27日17:00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大专及以上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改报其他岗位。因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本人自愿放弃考试要求退费的,经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给予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的具体时间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改报和办理退费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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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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