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9 11:09:23 [您的教师考试网]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面试人员。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5.“四项目”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须持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所需证件(如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持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其他招聘岗位所需证件以《榕江县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为准),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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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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