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上初审。报名期间,区人社局、教育局安排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4年9月3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泰山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9月4—5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科40元,三科共计12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后,减免笔试、说课考务费。免收考务费先网上交费,9月4日到区教育局审查属实后办理退还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应聘取消聘用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泰山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和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籍不在泰安但父母一方为泰山区户籍的,须出具父母一方的户籍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证明;配偶为泰山区户籍的,须出具配偶的户籍证明及结婚证。
已签定就业协议的及在职人员须提交具有人事劳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的取得时间应在2014年9月3日之前。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定向岗位为①公共基础知识,约占40%;②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约占40%;③教育理论知识,约占20%。
其他岗位为①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约占25%;②所报学科相应知识,约占45%;③教材及教法,约占30%。
笔试时间:2014年9月7日 上午9:00 —11:00
笔试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