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4年10月广东深圳市龙岗区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432人启事详情如下文所示,报考时间:2014年10月27日 10:00至11月3日17:00。更多详情广东深圳龙岗区教师备考资料及详细日程请关注华图教育网教师招聘频道(http://jiaoshi.huatu.com)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3、2014、2015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符合条件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市外户籍人员因配偶为本市户籍按视同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的,还须提供符合随军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为准。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但又未明确具体工作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工作经验要求医院等级的,需提供上级行政机关关于确定医院等级的文件。

  (3)在我市公办学校临聘满5年的报考者,若按现任教学段学科报考的,须提供《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教学段学科证明》( 附件4)。

  (4)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425分以上的成绩单)。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 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5)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五、面试

  面试分结构化面试、模拟讲课和“人机对话”三种形式。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考生进行模拟讲课,其余岗位考生进行结构化面试。报考卫生系统面向社会人员医疗类、护理类岗位的考生除进行结构化面试外,还需另外进行“人机对话”,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面试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

  面试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的计算

  1、进行“人机对话”考生的总成绩:先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人机对话”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后,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2、其余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四)确定体检人选

  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医生医技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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