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地点设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3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复核时间最迟不超过2015年6月30日。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招考职位要求面向大学生村官的,是指现在新田县内服务的现任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提供新田县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4)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条件认定参考《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新田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开招聘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和录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6)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费。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6.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核定,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的职位包括:
县教育局下属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8个职位(汽车运用与维修、机械加工技术、机电设备应用与维修、美术、音乐、舞蹈、计算机及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教师);县教育局下属学校的8个职位(语文、数学、历史、生物、地理、物理、音乐、信息教师);县城建资金管理中心的投融资管理人员;县残联下属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城乡规划设计院的工作人员;县国土资源局下属测绘队的职位二;县人社局下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位一。
其余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与写作,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笔试由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根据笔试成绩,面试人数与各职位招聘名额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的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