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10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及广东医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医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医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医学院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通知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7月1日(例如具有博士学位的社会人员,要求为1969年7月2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在湛江、东莞两校区均有招聘计划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的意向,安排定岗校区。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96201(广东医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2896228(广东医学院纪委监察处)
原标题:广东医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点击下载>>>
3:广东医学院2015年第一批招聘博士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广东医学院
2015年1月7日
热点推荐: >>2015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最全备考指南>>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备考资料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