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应届毕业生报到及招聘资格确认
所有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因故未参加笔试和未进入面试的毕业生)都应凭报到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已提供的证件不再重复提供)到温岭市教育局参加招聘资格现场确认,逾期或证件不全者招聘资格不予确认。
(一)报到确认时间:2015年7月7日至7月8日二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到确认地点: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温岭市太平街道黄杨山路6号---教育局机关大楼北幢三楼309室)。
七、体检考核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职位报考者的名次排序。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全部成绩均相同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一)体检和考核。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若不足1:1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体检和考核,体检日期另行公告(详见温岭教育网)。
1.体检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列为考核对象。
2.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体检、考核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择岗聘用。考核合格者进入择岗,按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
1.具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详见温岭教育网)。
2. 进入择岗者未按时参加择岗会议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择岗后,由温岭市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有关规定
(一)2015年免费师范毕业生聘用规定:
1.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优秀毕业生的免费师范生,经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同意,可以不参加招聘考试,提供报到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家奖学金证书或省优秀毕业生证书后,直接进入体检考核聘用。
(1)现场资格审核同意后,请于2015年1月30日从温岭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以下简称“意向表”)一式三份,填写好相关信息,报送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2)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凭人事科批准同意的“意向表”办理聘用手续。
2.未参加招聘考试或者参加招聘考试未被择优聘用的免费师范生,由温岭市教育局统一聘用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
(二)列入“浙江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农硕计划”)对象的毕业生聘用规定:
已与温岭市教育局签订合同的“农硕计划”毕业生,须按本公告要求参加温岭市教育局组织的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试。生源地不限。
1.经招聘考试被择优聘用的“农硕计划”毕业生,请于2015年8月20日前从温岭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农硕计划”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以下简称“双向选择表”)一式三份,填写好相关信息,报送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凭人事科批准同意的“双向选择表”办理聘用手续。
2. 经招聘考试未被择优聘用的“农硕计划”毕业生,按照合同规定办理代课教师聘用手续。
(三)雷公山哨所哨员聘用规定:
在学前教育职位落选对象中,采取公开报名选拔,按照招聘考试总成绩与选拔考试成绩各占50%组成选拔考试总成绩的办法,择优确定聘用雷公山哨所哨员2名,具体报名时间、选拔条件和方式另行公告(详见温岭教育网)。
(四)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一年。见习期培训不合格或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定级,延长见习期一年,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五)聘用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未被聘用的(或办理报到手续后未参加考试的),允许保留报考资格至2017年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76-86126136、86215637、86213339
原标题:2015年温岭市教育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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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年温岭市教育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计划表.xls
温岭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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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