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按学科统一考试,试卷为百分制。
2.临时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出卷、阅卷。出卷、阅卷过程采取全封闭管理。
3.公示笔试成绩。
4.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5.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6.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按通知的时间,持本人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携带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携带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出现人员空缺,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毕业生报到证尚未派遣到宝坻区公务员局(宝坻区人才中心)或户口尚未转回到宝坻区的,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必须将报到证改派到宝坻区公务员局(宝坻区人才中心),户口转回到宝坻区,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但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应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将符合所报考职位的教师资格证交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验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具体条件及名额”中2、3职位的毕业生,被录取后,若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考学科不一致的,应在自录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所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体检
体检由区公务员局指定医院按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考察
考察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笔试、考察、体检结果,区公务员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发布公告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公务员局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九)聘用
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区教育局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方案由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9242131 29262910
举报投诉电话:29242649
原标题:宝坻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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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公务员局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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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