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所需材料
(1)《2015年春季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贴照片处附上电子版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
(2)以下证件拍照图片: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表(加盖教务部门印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图片必须保证清晰,真实。)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考核,名单将在黎明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lmu.cn/)公布。报名者应于面试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考试地点进行复审。
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办法
1.专任教师(岗位代码为01至21):采取试讲、评委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职业教育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课堂教学实施和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和讲解的技巧。个别专业须加试技能测试,正高职称教师须增加专题座谈测评。具体考试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2.其他行政教辅岗位(岗位代码为22至28):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能力。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超过1:5,考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若超过1:5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考试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二)考试考核时间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成绩
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百分制),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若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确定名次。成绩将在黎明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lmu.cn/)公布。公示时间为七天。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招聘单位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复核为准,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