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 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按 位需求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名单。综合考核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进行,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学术研究能力、获奖 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综合考核还包含对应聘人员进行的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3.提出拟聘名单
学生工作处根据考核及政审结果, 经考核小组讨论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以单位名义成文报人事处。文本中应包含应聘人数情况、考核情况及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并附上按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的应聘人员名单和应聘材料等。
4.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 内容要 求参照自治区招 录公务员的 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二)应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程序
1.专业教师
应聘专业教师的试讲、面 试、综合考核等考核工 作由本学院招聘考核小组负责。
(1)笔试
应聘音乐学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参加 应聘单位组织的笔试。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直接进入试讲程序。
(2)试讲
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 应聘人 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试讲应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等技术性、表演性较强的课程 试讲 ,其考核内容和标 准可进行适当调整、修改后执行,但调整、修改后的考核内容和标准须定好题目及评分标准,不允许自由提问。
(3)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 低于70分的 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每 位应聘者面试 时间为10分钟。考核小组在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可当场进行面试提问。提问可围绕应聘人员对本专业、本课程的教学设想、自身的学术科研经历、获奖情况以及科研发展 设 想等方面的内容进行。
(4)综合考核
根据总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 人数1︰2的比例确 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人员。综合考核由各用人单位招聘考核小组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 特长、学术研究能力 、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综合考核还包含对应聘人员进行的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5)提出拟聘名单
各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及政审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 体讨论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以单位名义成文报人事处。文本中应包含应聘人数情况、考核情况及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并附上按试讲、面试考核总成绩高低排序的应聘人员名单、《广西民族大学教师试讲评议表》、《广西民族大学引进人才考核组评议表》、《广西民族大学引进人才科研成果汇总表》和应聘材料等。
(6)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要求参照自治区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2.辅助专业技术人员
(1)技能考核
由各用人单位考核小组组织进行。如出现招考岗位需求人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须经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技能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面试考核程序(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面试考核程序)。技能考核结束后,学校当场公布技能考核成绩。全部的技能考核成绩将在5个工作日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 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统 一由人事处组织相应专家分组进行。每组面试考官设7名,成员由本校、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校外的专家组成,校外专家人数不少于1/3,7 考官中设 主考官1名。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 序)。每位 应聘者面试时间10分钟。
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学校当场 公布面试成绩 ,并且当天在学 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