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在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名单)后,报考者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两年内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第二次出现的次年1年内不得报考龙胜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龙胜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龙胜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3、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龙胜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4、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龙胜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5、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报名资格证件证明材料骗取面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龙胜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面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考生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5年版)》核对,岗位条件设置为学科类别的,则所属专业类别范围内的专业均可以报考;设置为专业类别内具体专业的,其他专业不能报考。
2.本次公开招聘龙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教材,不举办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社会上的各种面试培训活动均与龙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本《公告》由龙胜各族自治县2015年教育系统直接面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整个招聘工作由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设举报电话:0773—7512103。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咨询电话:0773-7516301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3—7519607。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龙胜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gllsjyw.com
原标题:龙胜各族自治县2015年度教育系统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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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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