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3 18:20:41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原则上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达不到1:3比例的,初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复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复试前,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招聘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4.复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复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5.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2-7521300(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标题:河北农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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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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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图图
热门标签: 河北农业大学,教师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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