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会在6月1日前通知本人。
(三)笔试
6名硕士研究生的笔试组织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10名博士研究生的笔试和面试一起通过试讲的方式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组织进行。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及板书,并回答评委问题。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广告栏张贴和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参加统一招聘人员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参加单位招聘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聘人选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如出现并列第一的,一起进入体检、考察,最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由院党委研究确定最后拟聘人选。
(六)体检、考察
拟聘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elc.edu.cn)及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广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上述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要求办理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elc.edu.cn)及其他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elc.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115176(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人事处)
本公告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2015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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