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8 14:28:13 [您的教师考试网]
第三阶段: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 2015年5月12日
2.测试地点: 红寺堡区第一小学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1)非师范专业类人员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师范类的专业人员申请非本专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原已取得低一类别教师资格,后取得高层次学历,拟再申请认定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者,必须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研究生毕业认定某类教师资格,其本科或以下属于师范类的专业可以直接认定相应类别及学科的教师资格;其本科或以下学历属于非师范教育类的专业应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的“初等教育”专业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与培养目标对应的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6)依法在受理申请期限对教师资格申请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7)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必须是学前教育和幼儿师范教育专业,其它非师范专业一律不得认定幼儿教师资格。
(8)申请人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后,到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于5月13日将体检表交红寺堡区教育局人事职改办,不交体检表视为自动放弃。
第四阶段:审核备案 (5月13日-5月19日)
第五阶段:颁发证书 (5月20日—6月2日)
申请合格人员按照公布的规定时间,凭个人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职改办领取证书。
原标题:2015年红寺堡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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