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能多报或重报。
2.县城中小学(含县第二小学)之间不能互相报考。
3.本科及以上和音、体、美专业的考调岗位,不受报考人数限制;专科及以上的考调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考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2:1方能开考。
4.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照两张(1寸)、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年终考核证、所在学校任教科目证明(需由学校负责人签名)等原件及复印件。
5.任教时间的确定。报考人员原在山区学校任教,后在坝区学校任教,原在山区学校的任教年限若已达到考调年限的,可按山区任教年限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原在山区学校任教时间和到坝区学校任教的时间均达不到考调年限的,可合并计算为坝区任教年限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原在县外任教,后到我县任教,考调年限按到我县任教起始时间计算。
6.报考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任教时间均按周年计算(从起始时间至2015年8月31日止)。
九、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5月16日早上9:00-11:30。
2.考试地点: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所列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调配程序
1.确定拟调动人员。按参加考试教师总成绩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出现1:1开考的拟调配岗位的最低分数线,以本次考试中有竞争对手并确定为拟调配人员的最低分数确定。
2.若遇考调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历高的;若学历仍相同,优先录取全日制学历毕业的;若同是全日制学历的,优先录用普通高校毕业的;若同是普通高校的,优先录用教龄较长的;若教龄相同,则优先录用年龄较大的。
3.公示拟调动人员名单。拟调动人员名单在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盈江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之前仍然在原学校上班,2015年8月经体检合格后再办理调动手续(若拟调动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之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调动资格,是否认真履职以学校出具证明为准)。
4.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应填写《工作人员调动申请表》,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调配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工作要求及纪律
㈠考调工作由组织、纪检监察、保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㈡教师考调是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为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做好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组负责全程监督工作。
监督组成员: 谢 波 县监察局局长
徐加云 教科文卫纪工委书记
李庚忠 人事民政纪工委书记
邵维强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股长
㈢考试要求:
1.笔试实行单人单坐,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考试人员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2.坚持回避制度。
3.对不遵守规定、提供假材料、考试作弊人员取消本次及下一年度考调资格。
4.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全面监督。
十二、未尽事宜由盈江县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盈江县2015年考试调配教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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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教育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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