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暂缓就业生仅限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的广东省内高校的毕业生)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常毕业时取得);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英语水平必须在专业四级以上(大学英语六级不能等同专业四级);
(4)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大学或学院出具的师范生证明原件;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已修完教育学和心理学(简称“两学”),并取得合格成绩及相关证明原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无需再提交师范生证明或“两学”合格成绩证明。
(5)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点击快速报名
1、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00。
3、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4、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5、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6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中小学校、启能学校、教育发展中心、市电大海珠分校、少年宫教师职位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幼儿园教师职位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幼儿与班级管理等相关知识。
(4)笔试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审查)。
(5)20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17:00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资格审查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资格审查人数按招聘职位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x代表招聘职位人数,y代表资格审查人数。
资格审查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15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审查的材料不予退还。
3、面试
面试,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说课或试教的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最近3个月内由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
经考试考核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区教育局可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9185372或(020)89185395(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 监督电话:(020)8918538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可登录海珠区教育信息网(www.haizhuedu.net)校园展示区。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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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5月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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