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汇款成功后,请于2015年6月18日16:30前,将缴费发票、银行汇款凭据扫描成JPG图片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确认,逾期不再确认。缴费并确认后,报考者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于笔试前一天持缴费单据原件到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在准考证上加盖人事处公章。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或虽缴费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汇款凭证进行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确认的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绵阳师范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学校6月23日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5年6月26日16:00前到学校人事处(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综合楼409室)签字确认后,再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6月24日9:00至6月25日17︰00前登录学校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于6月26日9:00-12:00、14:00-16:00持缴费单据原件到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综合楼409室)在准考证上加盖人事处公章并由本人现场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加盖人事处公章有效)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进行盖章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基础知识》一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复习资料和参考教材详见公告附件2。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6月27日在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5年6月30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绵阳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教育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考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6月30日16:00前电话(0816-2579573)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7月1日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 关政 策的通知》( 川人发〔2007 16号)等文件规定 ,参加 “大学生志 愿服 务西部 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 划”服务 期满 且经服务 所在地 县以 上团委 (或人事局 、教育局)考 核 合格的志 愿者 报考事业 位的,在乡 镇及以 下基层单位每 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 超过6分的 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 社区)干部按《 关于大 学生村(社 区) 干部报考公务 员和事 业单位工作 人员享 受加分 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 〔2010〕4号)规定 加分。符合 《关 于加强 新形势 征兵工作 的意见》(川委发〔 2011〕16号 )和《关于退役大 学生士兵报 考事业单 位享受基层 服务项目 服务期 满大学 生同 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 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6月25日16∶00前在工作时 间将以下材料交 绵 阳师范学院人事处师资科刘闯同志(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综合楼409室,联系电话0816-2579573),以便 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 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绵阳师范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绵阳师范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绵阳师范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5年7月2日由绵阳师范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绵阳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