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其《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方式、内容及时间
本次招聘由于面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1.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测试由学校分管领导牵头,人事处协调,用人单位组织,纪委全程监督。
2.面试时间
博士研究生:面试不受时间的限制,符合基本条件由师院人事部门通知进行面试。
硕士研究生:2015年6月23日—6月26日。具体时间由各用人部门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五)考察(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为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后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1.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2.博士聘用后的待遇:
(1)提供30万元购房补贴;
(2)学校自筹经费一次性给予二十万元安家费(税后);
(3)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五至十万元;
(4)校内享受副教授待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应正常晋升副教授时止);
3.硕士聘用后的待遇:以人事部门审批为准。
五、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51-28927163(遵义师范学院纪委);0851-28662655(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它
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原标题:遵义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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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师范学院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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