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1 10:48:06 [您的教师考试网]
(十)签订聘用合同
8月下旬,应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十一)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015年度安徽省“特岗计划”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教育网及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22080(省教育厅师资处)、0551- 62663172(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请咨询各招聘岗位所属设岗县(市、区)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58(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27720(省教育纪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查询网站:安徽教育网
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安徽教育网“特岗计划”专栏查阅。
特此公告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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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图图
热门标签: 安徽,招聘特岗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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