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面试成绩即本人总成绩。
2.建筑装饰、电子信息、能源动力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教师岗位:笔试占30%,答辩占20%,说课占50%。
3.其它教师岗位:笔试占30%,答辩占20%,说课占20%,专业技能占30%。
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招聘考试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组织实施,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面试办法现场告知考生,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重新组织面试;建筑装饰、无损检测、电子信息、能源动力、工商管理类教师岗位的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其它教师岗位按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均面向社会公示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和所学专业、拟聘岗位、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考生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单位,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九、本公告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863368,83446712 联系人:宋老师,陈老师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处:83446828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3732198
原标题: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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