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报考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名收费标准及办理减免手续:
工作人员按拟聘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名后及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缴纳考试费用90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卷,合计9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开考比例:
幼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小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并在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望江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二)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于2015年 7 月8日—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凭交费收据到望江县教育局人事股(华阳镇望江大道)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15年 7 月 10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1)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和心理学。(2)专业知识内容为:幼教专业知识。幼教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合卷,满分100分,其中幼教专业知识80分,公共基础知识2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达到5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其他说明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8日至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证明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华阳镇望江大道)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县级(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三)资格复审
1、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按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时有小数位进一取整。如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2、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县教育局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
报名人员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县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经网上公布后,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技能测试:幼儿园教师以考察五项(说、唱、弹、跳、画)基本技能为主。
3、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与体检程序。
4、面试方案在7月8日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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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