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教师岗位
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按百分制计分。其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30%,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规相关知识;专业知识部分占70%,内容为招聘计划中所列学科专业相关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自动淘汰。
2.教辅岗位及辅导员岗位
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按百分制计分。其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30%,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规相关知识;专业知识部分占70%,内容为秘书学、管理学、办公自动化等相关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自动淘汰。
3.笔试时间:3小时。
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校园网公示笔试成绩。
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具体日期及地点见校园网公告。
(四)面试
1.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达合格分数线者自动淘汰。
2.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研及以上”岗位的面试
(1)将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人员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须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重新核定招聘岗位数,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
辅导员、教辅岗位面试采取陈述、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线者自动淘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自动淘汰。
达不到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的,综合成绩要求不得低于70分。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排名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校园网发布。
面试安排见校园网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进行。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自动淘汰,不再进入后续程序,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安排见校园网公告。
2.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招聘录用结果
对考试、体检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校园网公示,并同时呈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接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单位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为6个月。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应符合组织及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
(八)对于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或在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适合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拟聘用人员,或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的时间为准)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相应的聘用资格,空缺出来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五、监督与纪律
1.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与应聘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一律回避,不得参与招聘的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的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本款所涉人员应主动回避。
2.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等,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359-2090328。
特此公告。
原标题:运城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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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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