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 笔试成 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考调岗位数1:3的比例(调减了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四舍五入至整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共 同组织,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3、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查 分后在隆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逾期未参加面试的,后果自负。
4、笔试、加分、面试等各环节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四、考核
(一)考核对象的确定
对照考调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卷面成绩高者确定;笔试卷面成绩相同时,按照学历高者确定;学历相同时,按照骨干教师级别高者(不含培养对象)确定;骨干教师级别相同时,按照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高者确定;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相同时,以近五年年度考核、届满考核优秀次数高者确定(当年既获年度考核优秀又获届满考核优秀只计算一次);以上项目均相同的,无面试环节学科增加面试环节,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相关证明材料以报名时提交为准,报名时未提交的不再认可。
(二)考核方式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和县监察局共同实施实施考核。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文化课学 科岗位教学成绩考核。
2、师德考核主要考核参考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师德师风内容。在2010年9月至考核期间违反师德行为被举报查实的为不合格。
3、文化课学科岗位(语文、数学、 历史 、英语、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教学成绩考核,有2015年春季学期期末班平均分的参考人员,班平均分未达到镇平均分(直属学校的参照校平均分)的为不合格。初三年级因毕业成绩无法统计的, 考核上一学期期末测试成绩。期末班平均分和镇平均分以县教研室统计平均分为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4、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 高分到低 分 依次递补,面试学科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均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情况反映,应向县监察局、县人社局或县教育局实名举报。
六、聘用
1、选岗。需选岗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自主选定应聘学校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卷面成绩高者确定;笔试卷面成绩相同时,按照学历 高者确定;学历相同时,按照骨干教师级别高者(不含培养对象)确定;骨干教师级别相同时,按照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高者确定;近五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相同时,以近五年年度考核 、届满考核优秀次数高者确定(当年既获年度考核优秀又获届满考核优秀只计算一次)。
2、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 制管理办法》的规 定,考调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岗位聘任等有关问题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1、考调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有 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隆昌县监察局对考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对提交虚假材料的报考 人员,一经查实 两年内不得参加 我县各类公招考试。
3、对在考调工作中徇私 舞弊,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 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本公告由隆昌县人社局 、隆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调过程各环节发布的 通知、公告, 请登陆隆昌县 教育 局网站(网址www.lcxjyj.net.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隆昌县教育局 3914312 3900635;
隆昌县人社局 3992583
举报电话:隆昌县监察局 3923313
原标题:隆昌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 隆昌县 教育局 关于2015年 公开 考调 在职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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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昌县教育局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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