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试讲成绩×60% + 专业答辩成绩×40%
(2)科研、实验和教辅岗位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 专业技能测试×60% + 专业答辩成绩×40%
(3)辅导员岗位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高等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一科。笔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科目为《高等教育综合基础知识》,范围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笔试参考资料详情见《四川理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复习参考教材》(附件1-1-3)。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5年7月4日在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5年7月6日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7月7日17︰00时前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7月7日18︰00时前电话回复报考者。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7月2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地址: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行政办公楼407室,联系电话0813-550581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我校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针对岗位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包括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重点考核报考者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试讲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需使用板书;科研、实验和教辅岗位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答辩,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运用及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质;辅导员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各类岗位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参考资料按岗位确定,详情见《四川理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复习参考教材》(附件1-1-4)。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学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若未达到以上最低比例的,按笔试参考且取得面试资格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面试。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将于2015年7月8日前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理工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5年7月8日由四川理工学院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用A4纸自行填写、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辅导员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⑤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有效学位证、毕业证书的,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省教育厅或省人社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