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说课
1.评委:由县教育局牵头设立专家库,随机抽派。
2.说课内容:由县教育局组织命题和作出安排,并提前2小时通知参加说课的人员。
3.说课时间:2015年7 月 15日至 7月16 日。
4.说课地点:小学(县实验小学),初中(者楼中学),中职、高中(册亨县民族中学)。
5.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七)成绩公布
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对同一职位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由考调领导小组对考分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选。
六、体检
时间:2015年7月18日上午8:00
地点:县医院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的当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时间:2015年 7 月25 日—8月10日
由县教育局牵头,与县人社局、县编办及有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调人员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调动资格:
(一)近三年来出现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受党纪、政纪处分。
(二)违反中央、省、州、县相关规定和纪律的。
(三)一年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病假、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的。
(四)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或不合格的。
(五)其他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八、拟调动人选公示
公示期3天。
九、择校及调动
考察合格的考调教师分学段、学科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定学校。经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事调配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考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学校任教。
十、工资待遇
考调人员工资待遇按黔人通[2007]114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调人员在报名时本人作出书面承诺,愿意按照考入学校的现有岗位进行聘用。
十一、纪律要求
(一)考调工作中若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考调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三)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风考纪、诚信报考,如有违反考试纪律,三年内不予考调。
十二、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调人员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参加考调的教师在考调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接到相关通知的,后果自负。
(三)成绩公布、拟考调人员公示可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http://www.gzch.gov.cn。
(四)本次考调工作解释权归册亨县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县公开考调县城区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421235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9—4211713(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9--4216886(县监察局)
原标题:册亨县2015年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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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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