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㈠笔试
1、笔试成绩。将考生2015年4月26日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笔试成绩,作为其参加本次补充招聘的笔试成绩。
2、加分。笔试成绩公示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合格证书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务必于2015年7月13日(一天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到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资格审验手续,2015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报考者经审核、公示后,按现行规定在笔试原始成绩中加分。
若出现多项加分情况,取其中最高分值一项。通过享受政
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加分。
㈡资格复核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入围我县中小学补充招聘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将在我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pcjyw.net),考生应及时关注浦城教育信息网公告栏,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16—17日。
4、现场资格复核时若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㈢面试
1、面试方案及时间另行公布。
2、报考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五、体检、考核、聘用人选确定
㈠同职位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
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㈢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我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㈣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
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与待遇
㈠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我局教育网站与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㈡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我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㈢按我县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推荐就业学校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
㈣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㈤聘用人员必须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后,才能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㈥城区小学新招聘的专任教师,前六年内必须到农村小学任教三年(特教专业除外)。
本公告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浦城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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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 城 县 教 育 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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