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的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五、考试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工作
1、这次 招聘,由区公开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聘请 外地 有 资质 的考试机 构进行 命题 和 改卷,实 行 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以师范类教材 专业课为基础,总 分为综 知识和 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 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占30%);
专业知识内容包括:考生所报专业 (占70%)。
3、准考证领取时 间详见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站。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 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场。
(二)面试工作
面试成绩满分为1 00分。报考体育、音乐、幼儿园岗位的,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其他岗位的,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时间详见 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站。
(三)考试总成 绩计算方式
1、报考体育、音乐、幼儿园岗位 的,总有效 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2、报考其他岗位的,总有效成 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3、笔试成绩、面试成 绩及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有效成绩,按拟聘 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额按总有效成绩依次顺延,原则上顺延一次。体检时间详见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站。
六、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审。体检 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机关大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审核与聘用
根据我区中小学教育发展的实际,报考各专业 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招聘岗位。对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区教 体局同意后报区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时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对新聘用教师不按时报到上岗的,其岗位保留一个月补录时限。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 理。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签证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合格的 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正有 序进行,区成立由主管教育的副区长任组长,编办、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监察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聘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九、纪律要求
通过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贯 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监察、保密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人员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 得擅自改变考 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严肃保密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和聘用结果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 区监察局 0396-2828613
区人社局 0396-2828915
本方案由区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驻马店市驿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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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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