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与拟调
考核时间:2015年8月17日。
考核方式:定性和定量结合。
定性考核:主要考核选调对象遵纪守法情况,师德表现情况(因违法违纪、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师德师风受到处分的定性为考核不合格),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直接定性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选调。
定性考核由各中心学校(农村高中)在8月17日完成,按教育局统一要求呈报结果,呈报时间:8月18日送教育局人事股。
定量考核:
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组织考核工作。
1.义务教育阶段:查阅市教研室资料,如果上一学年度两学期所任学科学生成绩均分在同年级同学科比较,达到均分每学期得20分,两学期都达到均分得40分。具体考核办法是:初中在乡内比较,乡镇政府所在地小学在校内比较(同年级同学科只有一个班的与乡内其他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均分最高的班级比较),其他小学教学成绩在校内能比较的在校内比较,不能在校内比较的,与乡镇内相邻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比较。
任教两个班及以上的由报考者选择同一个班级比较。
没有教学统考成绩的学科(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考核不得分,也不扣分。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参加教学成绩考核,以笔试成绩为准。
参加考核的教师于8月 17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到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确认考核分数(结果),未参加确认考核分数的视为放弃考核。
2.高中阶段:
考核方案由市一中、市五中、市职校共同制定,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人社局、教育局、报考单位派出工作人员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见附件)。
拟调对象的确定:根据进人单位岗位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如遇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选调人员:
(1) 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2) 乡镇所在地离县城的距离(远的优先);
(3) 教龄(长的优先);
(4) 年龄(计算到月,大的优先);
公示选调人员名单:2015年8月19日在《利川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市教育局、人社局受理举报(电话:0718-7287781;0718-7285806),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入新单位后岗位聘任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在公开选调工作中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原标题:利川市2015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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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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