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巫溪县教育委员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巫溪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巫溪教发〔2015〕48号)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报考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量化计分(工作年限加分中学校分类以巫溪县教委学校工作年终考核分类为准)。考核加分于8月16日在县教委底楼大厅张贴公示,对本人或他人的加分有异议的,于8月17日12:00时前书面实名反映或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领取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于8月17日15:00-17:00在县教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考试。
1.笔试内容:教师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及技能(教学设计及教学理论实践)。
2.笔试总分80分=课程标准10分+教师专业标准10分+学科知识技能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分。
3.考试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巫溪县珠海实验小学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考调总成绩在巫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巫溪县教育网公布。
(五)拟选岗位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需求数按考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成绩出现并列,按考核加分、乡镇学校工作年限加分、年度考核加分高的依次优先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选聘用学校及岗位。
(六)考察
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考调学校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方案由考调学校根据有关要求和岗位能力需求制定,并报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所出现缺额岗位不递补。考察合格人员因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岗位也不予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报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的拟聘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示。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工作调动及岗位聘用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整个考调工作在巫溪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严格按考调原则和程序进行。
(二)考调工作由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县教委:51510972,51511516;县人社局:51526113),接受社会监督。
(三)考调工作一律实行家属、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四)考调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打击报复,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考调办法”由巫溪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巫溪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的公告
点击下载>>>1-2.doc
1.2015年巫溪县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需求情况表
2.2015年巫溪县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申请表
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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