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考生报考的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沭阳如东中学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中出现审核不合格情况,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性递补。面试由综合素质答辩和岗位专业知识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分值×40%+面试分值 ×6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考生为已婚人员的,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www.shuyang.gov.cn),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从县委、县政府批准之日起,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办理事业入编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开监督。
监督电话: 0527-83690015(沭阳县教育局)
0527-83595162(沭阳县人社局)
六、咨询电话
沭阳如东中学
地址:沭阳县教育园区(上海南路)
电话:0527-80812000
联系人:徐老师 15151107668
七、本简章由沭阳如东中学负责解释。
原标题:沭阳如东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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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人社局 沭阳县教育局
2015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