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宜阳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33人启事(2)
2015-09-06 10:37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2015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笔试准考证;
(3)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宜阳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附件3);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市委、共青团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时间: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提交地点: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1房间(洛阳市宜阳县宜东新区奔马城标东500米路北)。
(3)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在县监察局的监督下审核加分条件的人员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通过HR资讯宜阳县人事劳动保障网www.yyjobs.com.cn“考录信息”版块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由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县监察局全程监督,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共两科, 每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笔试科目:
(1)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党校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2)报考卫生系统职位(120801、120802、120901、120902、120905):笔试科目《卫生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3)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及卫生院120903、120904职位: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折合成绩=职业能力测试(卫生基础知识或者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5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折合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将于10月20日在HR资讯宜阳县人事劳动保障网www.yyjobs.com.cn“考录信息”版块予以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注:笔试题类型全部为客观题,阅卷采用成绩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1、面试人员的确定
由宜 阳 县人 力资源和 社 会保 障 局和用 人单 位联合 组成 资格审 查小组 ,根据本 次 聘用职 位、专业 及聘 用计划, 按照笔试成 绩从高分到 低分 的顺序,以1: 3的 比 例确定 参加面 试人员,比 例内末 位成 绩相同 者 均进入 面试。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 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 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 入面试 环节。
2、面试资格确认
资格确认采取现场审查并提交 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自行 下载打印《2015年 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5)。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在《2015年宜阳 县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 作人 员资格确认表》后)。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报考乡镇卫生院的中专学历考生需持相应资格证书。
(3)就业报到证;
A、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 的限定为未就业人员,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B、报考其他岗位未就业人员需 提供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录用后办理调 动手续。
(4)笔试准考证;
(5)学历验证报告。自行在中国学 信网打印学历验证报告。中专学历未进行电子注册的考生,可对其资格证书在线进行验证。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