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须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聘期为八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聘期内不得调动工作,离开此次招聘岗位者,聘用合同自行终止,恢复原身份。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原则执行,凡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简章》面向社会公示7天(2015年9月17日至9月23日)。
咨询电话:0908-4621097(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08-4621423、18609086792(乌恰县监察局)
原标题:2015年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16日
1,,,新疆教师招聘信息汇总2,,,教师招聘考试面试九招得分宝典
3,,,新疆教师高通过率通关课程
教师招聘以及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QQ群:478296029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