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9月14日9时至17日15时,现场确认时间、地址等详见各市网站公告。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所有考生(含已经参加过本项考试的)在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参加的考试及获得的成绩。考生需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考生需在信息输入后按各考区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照片信息检验、缴费等)。
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相应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需携带的材料有:
(一)户籍在浙江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二)人事关系在我省的考生
1.需要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需要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三)在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学生证原件报考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样例请从附件中下载)。
(四)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五、 关于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的精神,已经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详见本公告“考试对象”、“报考条件”部分)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内笔试成绩(报名网站上可查),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参加了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浙江省的报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在外省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某一单科成绩合格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我省的报考要求的,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时,该合格科目可以免予考试。凡未达到浙江省报考条件中对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以及学历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报名。
六、准考证获取
考生在完成现场确认手续后,可在考前一周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试违规处理
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出现违规情况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八、考试收费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笔试68元/科目执收。
九、考试成绩查询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可自11月30日起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88908550;
0571-8890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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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现场确认联系电话及公告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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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