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再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对象须于2015年11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人事档案(档案寄送地址: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邮编563500,联系电话:0851-25782017)。如政审对象不能及时全面提供上述材料或自愿放弃的,不再确定为拟聘人选,并按相关规定解除所签协议。
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政审报告。
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县招考办依照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高分优先原则在公布的岗位表中自选岗位)、体检结果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
2.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者,或规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的事业单位招考。
3.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的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重处。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各类人员招考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单位、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如有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中违纪违规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招聘工作期间,各项相关事宜由县招考办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领取准考证或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聘用等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578201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1-25820893(县纪委、监察局)
原标题:道真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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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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