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师范大学重庆南川附校中小学教师招聘30人启事(2)
2015-11-16 14:01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考试考核及签约
(一)考试考核。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最低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该职位招聘指标。其中,特殊职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考试考核采取试讲、面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值各100分。试讲和面试单项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对考生试讲和面试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评委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试考核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试讲与面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 地点:北师大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2日 地点:北师大
(二)考试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
考试考核成绩将及时在北师大现场公示,以及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公示。
(三)签约。签约人选按报考该职位考生且考试考核合格者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并签订就业三方协议或意向协议。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等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试讲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一致,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签约人选。
若经确认自动放弃签约资格而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且考试考核合格者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未按时参加考试考核、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 准参照 《 公 务 员 录用 体 检 通 用 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 05〕1 号)、《公 务员录 用体检操 作 手 册(试行)的通 知》(国 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 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 册(试 行)〉 的 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关于印发 〈公务员 录用体检操作 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3 〕58号)和 《关于进 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件,并 结合本 行 业或 职 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人员,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核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川区人力社保局601办公室报到。2016年7月31日未取得学历证书等规定证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自动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应届生需在报到完毕后,方可进行公示。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从办理正式聘用审批手续之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执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未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23-71420469、023-81110585
本简章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南川区教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南川附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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