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笔试地点:内蒙古财经大学新校区综合楼B座,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七)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7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政策加分。
(八)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九)笔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成绩,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蒙汉兼通岗位和体育类岗位单独划线),并填写《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备案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全部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财经大学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和所需携带的证件、证明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对于急需的关键岗位、高层次或短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可由内蒙古财经大学申请,经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原件;
2.本、硕、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向学校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学校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内蒙古财经大学在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等有关证件。
七、面试
(一)面试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现场应变能力,由内蒙古财经大学依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的《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应聘教学岗位人员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间15分钟。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
(四)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可直接进入试讲,试讲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和教学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六)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计算排名、不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同一岗位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都低于70分,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八、成绩公布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博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其他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