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4 09:43:22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
7月4日-7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已完成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上申请的人员到招远市教师进修学校(招远市温泉路370号,西苑学校北门路北向东50米,联系电话:8221911。)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7月4日-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已完成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网上申请的人员到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联系电话:6631640。市内乘车路线:南线乘1、2、5路至文化中心下车,向北200米;北线乘18路至口腔医院下车,向南200米)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下(请自备档案袋):
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备齐所有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A3纸张,正反双面打印)。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具有招远市户籍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及复印件;非招远市户籍,工作单位在招远的人员,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截至确认时间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符合申请条件的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002年及以后取得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998年6月15日(含)以后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7.《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原件(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鉴定意见(未设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以加盖单位公章),民办及私营单位在职人员还需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查实档案后填写意见并盖章确认;非在职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填写鉴定意见)。
8.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与网上申请上传相片同底版,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
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2015年下半年及以后考试批次为教育部考试中心网页版打印);省考人员提供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及面试合格证明;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类课程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的成绩单(省外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包含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内的其他能够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身份的材料)。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相关表格应字迹清晰,信息准确。所需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申请人可以通过认定机构网站查询申请结果,认定合格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凭证通过原有现场确认渠道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按照招远教育网领取通知到招远市教师进修学校领取。
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材料领取地址为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219窗口。
四、其他事宜
1.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各项事宜以烟台教育网(http://www.ytedu.cn)《2016年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3)为准,有关事项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并随时留意烟台教育网或微信关注相关通知。
2.今年对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审查极为严格,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齐所有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以上各项事宜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造成无法认定的,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招远市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535-8221911
烟台市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535-2118667
附件:
1.《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A4纸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打印)
原标题:2016年招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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