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0 09:37:07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备案。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管理和待遇
(一)人才管理。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引进的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才,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二)工资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三)其他福利待遇。
1.安家费。聘用的“硕博”人才,凡签约5年以上(含5年)者,发给安家费,在正式聘用(调入)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0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万元;
聘用的“硕博”人才领取安家费后不再重复领取我县其他住房补贴。如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全额退还给发放部门。
2.人才补助。引进人才前5年发放引进人才补助,在每年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等次以上的不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考核为优秀的10万元、称职的8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核为优秀的8万元、称职的6万元;
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引进人才补助。
3.周转宿舍。用人学校为聘用人才提供周转宿舍。
(四)配偶和子女落户、就业、教育政策。
引进人才配偶、子女符合我县落户政策的可随迁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不含副处级),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县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可按就近入学原则,在我县选择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实施,招聘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教育“硕博”人才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教育“硕博”人才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八、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98-83666810。
本招聘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点击下载>>>
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教育“硕博”人才专项招聘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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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sha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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