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师资格证笔试应会考点:《民法典》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

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2-02-28 15:35 福建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民法典》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内容如下: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自己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

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

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

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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