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师资格证笔试应会考点:学校的权利

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2-02-28 15:36 福建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学校的权利

《教育法》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

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

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

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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